如果国税局拒绝 提出妥协,纳税人有30天的时间要求对该决定提出上诉.
要请求上诉,纳税人必须提出申请 表格13711,要求就妥协要约提出上诉,或寄给国税局的信 某些信息 关于他们的处境. 纳税人应将上诉请求( )邮寄给给他们发出拒绝信的办公室.
如何决定是否提出上诉
找出有分歧的地方,并决定是否提出上诉, 纳税人应该查看OIC拒绝信中附带的收入/费用表和资产/权益表 表格656,妥协要约.
提交上诉前需要收集和审查的文件
公司, S公司, 合作伙伴关系, 免税组织和有限责任公司定义为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;
其他支持文件
个体工薪族及自雇人士:
其他支持文件
纳税人在解释分歧的原因时必须准确和完整
对于每一个领域的提议,在妥协拒绝纳税人不同意国税局, 他们需要提供文件来支持收入项目, 他们争论的费用项目和资产价值.
有关证明文件及须备存记录的详情, 见表格433-A (OIC)第10节和 表格433-B (OIC)第7节 表格656-B,折中要约(小册子).